總臺記者12日獲悉,臺北高等法院當(dāng)天撤銷臺灣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交保裁定,法院發(fā)回臺北市地方法院更裁 。撤銷
9月8日,柯文被羈押1年多的哲萬臺灣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同意以7000萬元新臺幣交?;丶?,并將佩戴電子腳鐐。新臺
臺北地方法院合議庭5日裁定,幣交保裁柯文哲以7000萬元新臺幣保證金交保,臺北限制出境、法院出海,撤銷限制住居,柯文不得與共同被告、哲萬未傳喚證人接觸,新臺同時科技監(jiān)控。幣交保裁
柯文哲被告發(fā)在臺北市市長任內(nèi)涉嫌臺北京華城容積率弊案。臺北2024年8月30日,臺檢廉單位搜查柯文哲位于臺北市的住家、辦公室及民眾黨中央黨部等地;8月31日柯文哲被當(dāng)庭逮捕,9月5日被臺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至今。
臺北地檢署2024年12月26日宣布偵查終結(jié)柯文哲涉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、政治獻(xiàn)金公益侵占等案,以“涉嫌違背職務(wù)收賄、圖利、公益侵占、背信”等4項罪名起訴柯文哲等11人,求處柯文哲總計28年6個月徒刑。(總臺記者 胡婧)